1.出版主体的合法性。
在中国,从事出版活动,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目前,凡是具有合法出版权的机构,均可从事网络出版业务。
2.网络产品的数字化。
网络出版在产品形态上表现为网络出版物,即产品数字化。这一属性与纸介出版物具有本质的区别,但与CD-ROM、CD、VCD、DVD等电子和音像出版物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在载体、传输与阅读方式上有些不同。
3.流通的网络化。
网络出版物在流通形态上表现为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进行传送(下载),可直接面对终极用户,以下载形式完成流通过程。流通网络化(下载),是区别于纸介出版物和以CD-ROM、CD、VCD、DVD为表现形式的电子和音像出版物的本质特征。
网络出版的五种类型
目前,网络出版大约有5种类型。
第一种模式是目前国外较为流行的自行出版,个人就是在线出版商。
第二种形式就是以网络公司为主体,谋求各种出版商服务或者代理权,然后出版电子图书并进行销售,然后给出版商提成版税。
第三种模式是出版商自行出版发行电子图书。
第四种模式是POD这种比较成熟的模式,在美国进行绝版书和小批量书的出版发行。
第五种模式,比较典型的是微软开发的Ebook软件。
网络出版的六大要素:
电子版权:合法获得授权,完善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案。
电子出版物:电子图书、电子报刊及其他数字化文档。
数字化出版标准:对数字化出版物的格式、权限、传播方式制定统一标准。
电子图书生成器:数字化出版物的制作、加密;设置下载、复制、出售、转借的权限。
电子图书网站:数字化出版物的传播、交易媒介。
电子阅读器:阅读数字化出版物的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