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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概念探讨

文:张立 陈含章
出处:中国出版网 2006年10月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正在给新闻出版业带来深刻的变革。其中“数字出版”这一概念日益凸显,备受行业、学界关注。数字出版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和新兴的数字出版媒体。事实上,在今天纯粹意义上的传统出版已不复存在,即使纸质出版物,其出版流程也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应用。

 

  “数字出版”这一概念是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地深化的,从桌面出版、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游戏出版、手机出版再到数字出版。以往的这些概念更多地表现了数字技术在出版的某一流程或某一介质上的应用,只有“数字出版”第一次用更本质的技术属性来概括出版的全过程。因此,广义上说,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的数字化。

 

  1.概念一:桌面出版

 

  桌面出版系统(Desk to publishing .DTP)

 

  桌面出版这一概念由保罗·布赖内德(Paul Brainerd)首先提,他创办的Aldus公司开发出pagemaker软件,与苹果公司的laser Writer激光打印机、Adobe公司的postscript一起构成了桌面出版的中坚力量:将图文信息输入计算机之后,运用Pagemaker软件进行排版,而Postscript对排版后的图文信息进行描述——可以任意放大、缩小图像与文字,并保证LaserWriter激光打印机打出一致的校样。在此基础之上,桌面出版系统开始成型并逐步发展起来。

 

  典型的桌面出版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图文信息输入设备、图文处理设备、图文显示设备、数据存储传递设备、图文输出设备。编辑人员借助专门的文字、图像编辑软件,通过键盘、鼠标、扫描仪等输入设备录入图文信息,并存储在磁盘中;专业排版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排版,然后发送到激光打印机或者激光照排设备中输出相纸或胶片。激光照排机是桌面出版系统中最为重要的输出设备,可在胶片或相纸上输出高精度、高分辨率的文字和图像,但是,其制造难度大、价格偏高。

 

  2.概念二:电子出版

 

  电子出版是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指利用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进行的出版活动,也指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工具进行的出版活动。电子出版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并可复制(或下载)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电子出版既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在生产过程中的计算机编辑排版,也指采用电子技术手段从事出版物生产制作,并且最终产品也是电子(数字)形式出版物的出版活动,还包括以电子(数字)形式出版和传播信息的其他任何活动,如文本、超文本、可视图文(videotext)、电子邮件、电视、广播等的制作、传递、浏览、阅读、下载、联网打印等。很明显,网络出版也是电子出版的一种方式。(黄凯卿《电子出版学科建设浅议》,《出版科学杂志》)

 

  电子出版物 “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媒体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Card)和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新闻出版总署于1998年1月1日生效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二条)

 

  3.概念三:网络出版

 

  网络出版是指出版者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其待出版的作品存放在网络服务器上,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提供给用户的出版形式。从广义来讲,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大众传播的过程都可以叫做网络出版;从狭义来讲,网络出版是指出版单位通过互联网向大众传播信息的过程,即出版主体限定为传统的出版单位。(谢新州《数字出版技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网络出版指“具备固定域名和合法资格的出版机构,将作品依据互联网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大众传播的过程。这里的网络出版包括发行。”(张志刚主编《网络出版技术概述》,印刷工业出版社,2004)

 

  网络出版是“以数字化为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移动电话、交互式电话在内的所有电子信息渠道进行图、文、声等的一种传播流程,称为网络出版。完整的网络出版流程包括3个阶段:获取原始素材、制作数字内容和传播数字内容,并通过有偿提供数字内容的复制品来获取收益。”

 

  网络出版应具备六大要素——电子版权:合法获得授权,完善的数字版权管理方案;电子出版物:电子图书、电子报刊及其他数字化出版物的格式、权限、传播方式制定统一标准;电子图书生成器:数字化出版物的制作、加密;设置下载、复制、出售、转借的权限;电子图书网站:数字化出版物的传播、交易媒介;电子阅读器:阅读数字化出版物的电子设备。

 

  网络出版是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出版并销售数字出版物的行为。目前主要有在线阅读、电子图书(E-BOOK)、(POT)按需印刷等形式。其具体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1、 出版主体的合法性;2、网络产品的数字化;3、流通的网络化;4、交易的电子化。

 

  (摘自:www.cnhubei.com/200310/ca349297.htm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志总编室 陈仲原2003年10月20日)

 

  网络出版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主要是互联网)进行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是某个或某些个人或组织,出于一定的社会目的,把一些特定的信息收集并进行整理、编辑,定期地放在比较固定的网络空间或传送给需要者,以供阅读浏览。而网络出版物就是用互联网或其他信息网络进行传输和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出版及其主要格式的探讨》)

 

  网络出版亦称互联网出版,国外对此有Online Publishing、e-Publishing、Net Publishing等几种称谓。指具有合法资格的出版者,以网络为载体和流通渠道,出版并销售数字出版物的行为。在我国,网络出版的概念最早见诸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现今网络出版的定义则是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17号)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出版发行研究》2004年9月8日)

 

  4.概念四:互联网出版与在线出版

 

  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①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②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在线出版有称为“联机出版”,与“离线出版”(offline publishing)相对应,指出版商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用户提供除传统出版物之外的电子出版物的过程。现在的在线出版都已转向因特网出版了。(周荣庭《网络出版》,科学出版社,2004。)

 

  5.概念五:泛网络传播

 

  在经历了桌面出版(Desktop Publishing)、网页出版(Web Publishing)之后,跨媒体的泛网络传播(Network Publishing)新时代已经来临,它大大改变内容生成、管理和提交的方式,这种内容更容易被管理,只要用户需要,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各种形式:Web网页、打印机、手机、手持设备、PC或Internet专用设备安全地提交到用户手中,真正实现了创建、管理一次完成,多次发布。(Adobe公司中国区总经理 皮卓丁《数字出版与跨媒体解决方案》2005年7月6日)

 

  泛网络传播解决方案分为两个不同层面,其一是基于网络、电脑、打印机、手持设备等建立信息内容采、编、排、印、发的全数字化的创建、管理、传播流程,即解决不同地域、不同作业方式、不同企业、不同软件采编的数据采集,建立一个虚拟的从设计到产品的新闻出版机构,使之成为引导信息消费与增值的主体。其二是建立一个基于HTML、PDF、XML等适合于跨媒体出版的页面描述与表达的方法和技术,解决信息高效率、低成本、互动的技术,最大限度降低跨媒体出版重复性作业的冗余。(Adobe公司中国区总经理 皮卓丁《数字出版与跨媒体解决方案》2005年7月6日)

 

  6.概念六:数字出版

 

  数字出版是指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以数字内容为流通介质,以网上支付为主要交易手段的出版和发行方式。其中由著作权人、数字出版商、技术提供商、网络传播者及读者构成了数字出版产业链的主体。(《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30日第4版 却咏梅)

 

  数字出版或数字化出版,是指在出版的整个过程中,从编辑、制作到发行,所有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磁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周荣庭《网络出版》,科学出版社,2004;谢新洲《数字出版技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二、几种概念的比较分析

 

  1.数字出版对应的英文词应是:Digital Publishing。其意应指数字化的出版或用数字化的技术实现的出版活动。而数字化技术的本质就是二进制技术(0,1),其最小单位是比特(bit)。Digital的形容词形式具有“数值”或“离散值”等含意,如:0,1,……。相对数字技术,传统的技术则是模拟(Analog)的,Analog的意思是指相似物或类似物,有“连续的数值”的含意。由上述词源可知,在传输方式上,模拟传输是把信息作为“连续值”处理;而数字传输则是把信息作为“数值”处理。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二进制的语汇极大地扩展了,使它包含了大量数字以外的东西,越来越多的信息,如声音和影像,都被数字化了,被简化为同样的1和0。数字技术的直接结果是计算机的发明。数字技术在出版业的应用,就是数字出版。

 

  2.网络出版对应的英文词应是:Network Publishing。由于互联网空前迅速的发展,目前,许多人习惯性地把“网络(Network)”完全等同于“互联网(Internet)”。从习惯上可以讲得通,但认真推敲起来,似有不妥。网络(Network)的概念应该更宽泛,它既包括了互联网(Internet),也包括非互联网的网络,如局域网、通讯网等。

 

  3.互联网出版对应的英文词应是:Publishing Online 或 Web Publishing 或 E-Publishing。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出版,应该仅指基于Internet的出版活动。英文的Online和Web两词,都代表了互联网平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无论从其名称上“互联网”三个字,还是从正文的叙述上,都指明其适用的范围为互联网上的出版物。这样的定义是比较严谨的。

 

  4.电子出版对应的英文词应是:Electronic Publishing。电子出版最初指的是电子出版物的生产,如CD-ROM。但今天也有一些人将电子出版与网络出版或数字出版的概念等同。不过从新闻出版总署的管理权限的设置上来看,其音像电子司的三个处室分别为音像处、电子处、网络处,是有明确分工的,而其电子处所管辖的范围就是CD-ROM的出版。

 

  5.泛网络传播对应的英文词应是:Network Publishing。泛网络传播所指的是不仅仅局限于纸介质方面的广告传播,它的概念可以扩展到报社、网站、电视台、报纸杂志社等,逐渐形成整合的媒体集团。它比网络出版的概念更全方位。但它却没能扩展到光盘发行这类独立性的电子出版领域。

 

  三、我们的定义

 

  在所有这些概念里,数字出版应该是最大的概念,因为不论是网络出版还是电子出版,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从事的出版活动,都应叫数字出版。

 

  所以,数字出版的定义能否这样表述:广义上说,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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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5-25 2:15:33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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